主旨:「大专校院资源教室辅导人员特殊教育专业资格认定实施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1月9日以台教学(四)字第1122806605A号令订定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吴明杰先生(电话:02-77367886)。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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