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查意见表甲、乙表」,业经本部于111年11月4日修正发布

  •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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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查意见表甲、乙表」,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11月4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112204378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及大专教师送审通报系统下载专区下载(https://www.schprs.edu.tw)。
二、本表系配合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111年8月17日修正发布之新规定,供本部办理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查作业使用;各校办理审查作业,得自行参考使用。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