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 2020-02-04 AdminAdmin 主旨:教育部函「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 说明:依据教育部台教高(三)字第1080176992C号函办理。 附件:教育部函、教育部令、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修正规定、第四点及第五点附表。 教育部函 教育部令 专科以上学校维护学生受教权益应行注意事项修正规定 第四点及第五点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