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教育部图书馆事业贡献奖实施要点」部分规定,业经本部于111年9月28日修正发布

  •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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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图书馆事业贡献奖实施要点」部分规定,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9月28日以台教社(四)字第1112404151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终身教育司(电话:02-77366820)。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