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教育部补助及奖励办理乐龄学习活动及业务实施要点」第3点、第5点,业经本部于111年12月22日修正发布 2023-01-06 AdminAdmin 主旨:「教育部补助及奖励办理乐龄学习活动及业务实施要点」第3点、第5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1年12月22日以台教社(二)字第1112405535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潘小姐(电话:02-77365683)。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 教育部函 教育部令 修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