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改善无障碍校园环境要点」第3点、第4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10月7日以台教学(四)字第1132803909A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并修正为「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改善校园无障碍环境要点」,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孙小姐,电话:(02)7736-7888。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改善校园无障碍环境要点」第3点、第4点修正规定odt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