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教育部补助办理两岸(含港澳)学术教育交流活动实施要点」第5点,于109年4月1日修正发布 2020-04-24 AdminAdmin 主旨:「教育部补助办理两岸(含港澳)学术教育交流活动实施要点」第5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4月1日以台教文 (二)字第1090033586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 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谢凯欣(电话: 02-77366312)。 附件:发布令影本 教育部函 教育部令 教育部补助办理两岸(含港澳)学术教育交流活动实施要点第五点修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