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运动发展基金办理国际体育运动交流作业要点」第5点、第3点附件1,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1月7日以台教授体部字第1130501032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体育署国际及两岸运动组黄专员,电话:(02)8771-1850。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运动发展基金办理国际体育运动交流作业要点」第5点修正规定odt档、第3点附件1修正规定pdf档(A09010000E_1130501032B_attach01.pdf、A09010000E_1130501032B_attach0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