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学产基金设置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实施要点」部分规定,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2年12月25日以台教秘(五)字第1124104009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秘书处邱祺龙先生(电话:02-7736-7729)。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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