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人中华民国私立大学校院协进会函转核能安全委员会「辐射防护管理组织及辐射防护人员设置标准」第十三条附表修正案说明,请查照 2024-01-16 AdminAdmin 主旨:函转核能安全委员会「辐射防护管理组织及辐射防护人员设置标准」第十三条附表修正案说明,请查照。 说明: 一、依核能安全委员会112年12月29日核辐字第11200194705号函办理。 二、旨揭修正案已刊载于核能安全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www.nusc.gov.tw/)施政与法规/原子能法/法规体系/辐射防护。 附件:如文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私立大学校院协进会函 核能安全委员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