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转「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办法」业经卫生福利部修正发布,检送修正条文、修正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请查照。
说明:
一、依卫生福利部110年12月15日卫授疾字第1100102025号令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0年12月16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678号函办理。
二、检送原函、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办法修正条文、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办法修正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附件1-3)各1份。
附件:附件1_卫授疾字第1100102025号、附件2_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办法修正条文、附件3_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办法修正总说明及条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