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書函「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參加招生學校作業須知」業經本會於110年11月5日修正發布,並自同日生效 2021-11-23 AdminAdmin 主旨:「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參加招生學校作業須知」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以僑生研字第1100502245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同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參加招生學校作業須知」如附件。 附件: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參加招生學校作業須知 僑務委員會書函 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