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獎勵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樂齡學習業務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及獎勵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業務實施要點」

  •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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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獎勵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樂齡學習業務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及獎勵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業務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069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潘小姐(電話:02─77365683)。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