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函轉經濟部修正「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請查照(臺教授青字第1110000046號)

  •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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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經濟部修正「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11年7月12日經企字第11104602891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修正「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附件:來文頁面檔、修正「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發布令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