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知勞動部於111年10月27日修正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0條

  •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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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勞動部於111年10月27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10522050F號令修正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0條,檢送發布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1年10月27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22050I號函辦理。
二、鑒於第1類外國人申請案件已改採網路線上申請模式,為簡化行政流程,勞動部修正旨揭法規命令,規範外國專業人才申請藝術工作許可,應採網路傳輸方式。

附件:勞動部函、發布令、修正條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