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會銜交通部修正

  •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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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會銜交通部於108年4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0809313262、交路字第1080009203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8年4月9日台內移字第1080931326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