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知文化部於111年3月21日訂定發布「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

  •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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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文化部於111年3月21日訂定發布「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檢送發布令、「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及「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請查照。

說明:依據文化部111年3月21日文綜字第1113007745號函辦理。

附件:文化部函、文化部令(指引)、文化部令(指導原則)、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