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知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修正發布「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之發布令一案 2022-02-21 AdminAdmin 主旨:轉知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修正發布「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之發布令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111年1月28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113000659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旨揭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發布令、修正條文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 附件:原函文、修正條文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 教育部函 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函 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令 修正條文 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