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2年7月3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本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請查照

  •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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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2)年7月3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本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請查照。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本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888號函(附件)辦理。

附件:衛福部來文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