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知「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業於111年3月29日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2022-04-19 AdminAdmin 主旨:轉知「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業於111年3月29日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茲檢送第四點修正規定、發布令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文化部111年3月31日文源字第1113008773號函辦理。 附件:文化部函、發布令、第4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函 文化部書函 文化部令 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