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請查照

  •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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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3日衛授家字第1130760518D號函辦理。
二、有關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並督導;所補助之行政法人,請體育署督導。
三、副知本部各業務單位,請督導受補助法人或團體落實相關規定。

附件:衛生福利部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