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第19條,業經本部於112年5月9日修正發布

  •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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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第19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以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吳小姐(電話:02-77366133)。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