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書函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勞動部113年1月11日修正發布

  •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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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1日勞動條5字第1120148939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13年1月11日勞動條5字第1120148939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

附件:原函(含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