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函「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須知」,業經本署於110年9月22日廢止 2021-09-29 AdminAdmin 主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須知」,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22日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00034171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附件:如主旨 教育部體育署函 教育部體育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