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訂定「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並自113年9月16日生效,檢送前揭發布令、補助要點及本府公報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42條及本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辦理。
二、副本抄送臺北市議會、本府法務局(本案業已完成本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34900J0003,請協助刊登本市法規查詢系統)。
附件:發布令、補助要點及公報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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