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第5點、第3點附件1,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50103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黃專員,電話:(02)8771-1850。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第5點修正規定odt檔、第3點附件1修正規定pdf檔(A09010000E_1130501032B_attach01.pdf、A09010000E_1130501032B_attach0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