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規定)1份,轉請查照。 2025-02-04 AdminAdmin 主旨:「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規定)1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1月14日工程企字第11300214962號函(影本如附)辦理。 附件:工程會函文、函文附件一、函文附件二、函文A09000000E_1140005902_senddoc1_Attach3.pdf (來文未檢附) 教育部函 修正對照表 法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