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办理大专校院学生校内住宿补贴要点」第4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12月10日以台教高(三)字第1142203661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大学校院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林专员,电话:(02)7736-6305;技专校院请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刘小姐,电话:(02)7736-5865。
附件:发布令影本pdf档、「教育部办理大专校院学生校内住宿补贴要点」第4点修正规定odt档
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