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预警学校与专案辅导学校认定辅导及监督办法」第8条、第10条,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4年9月24日以台教技(二)字第1142302129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修正条文各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蔡专员,电话:(02)7736-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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