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各1份,請貴校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配合辦理,請查照

  •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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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本部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各1份,請貴校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配合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本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配套一「減免公私立大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一年1.5萬-至2萬元」,爰修正旨揭計畫;其中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補助金額及審核機制,請學校依上開計畫辦理並公告。
二、有關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將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回歸至內政部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辦理,請學校於第1學期協助預先宣導,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引導18歲以上學生向內政部申請該租金補貼專案,並請各校協助未滿18歲學生校內住宿或租金補貼,俾利政策整併、無縫接軌,以維護學生相關權益。
三、請各校網頁建置專區應包含旨揭計畫各項實施措施及單一窗口聯絡資訊,並請以多元管道宣導及通知,以利學生申請及查詢。相關事宜請洽部承辦人:
(一)一般大學:林怡君小姐(02-7736-6714)
(二)技專校院:呂佳穎小姐(02-7736-5916)
 
附件:修正計畫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