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知「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業經國防部於114年7月29日以國規委會字第1140214216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 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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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業經國防部於114年7月29日以國規委會字第1140214216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說明:依國防部114年7月29日國規委會字第1140214469號函辦理。

 

附件:國防部來文 (A09000000E_1140080365_senddoc1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