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143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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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143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專員,電話:(02)7736-7892。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修正規定odt檔、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服務資料表pdf檔(A09000000E_1142801433B_senddoc4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2801433B_senddoc4_Attach2.odt、A09000000E_1142801433B_senddoc4_Attach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