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大學及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第4點、第6點、第18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4日以臺教學(二)字第1152801332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邱專員,電話:(02)7736-7812。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大學及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第4點、第6點、第18點修正規定odt檔、「大學及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第4點、第6點、第18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全文pdf檔
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