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作業要點」第3點、第8點,業經本部於113年12月9日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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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作業要點」第3點、第8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9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13220327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因應「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第3點有關專案輔導學校認定之法據已變更,並考量學校參與「新宿舍計畫2.0」辦理學生宿舍整體改善,施工期間可能影響學校提供學生住宿床位供給量,為能兼顧學生住宿權益且鼓勵學校積極透過租賃校外合法閒置建築,興辦跨校型社會住宅,增加宿舍床位供給量,爰修正如下:
(一)本要點第3點(申請資格)修正為非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6條規定之專案輔導學校。
(二)本要點第8點(經費請撥原則)序文新增「或因辦理經本部核定學生宿舍整體改善工程,承租校外合法住宅作為學生之臨時宿舍期間在一年以上;」等文字。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大學校院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林鎮和專員,電話:02-7736-6305);技專校院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吳承珈科員,電話:02-7736-6744)。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作業要點」第3點、第8點修正規定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