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業經本部於114年11月4日修正發布

  •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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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4日以臺教文(三)字第11425022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吳小姐,電話:(02)7736-6074。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odt檔、附件1至附件5之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