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運動部函「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2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8條附表,業經本部於115年10月15日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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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2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8條附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以運競(八)字第11503027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競技運動司鄭專員,電話:(02)8771-1967。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2條、第11條、第12條修正條文odt檔、附件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