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26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0107A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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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立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26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0107A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原則所定內容,已另由「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及校園安全維護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要點」規範,並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1日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4359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故無繼續適用之必要。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校園安全防護科呂專員,電話:(02)7736-7931。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