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教育部獎助民間團體辦理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活動及私立大專校院辦理身心障礙者推廣教育專班補助要點」,業經本部於113年12月16日修正發布

  •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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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獎助民間團體辦理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活動及私立大專校院辦理身心障礙者推廣教育專班補助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6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64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邱小姐,電話:(02)7736-7891。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教育部獎助民間團體辦理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活動及私立大專校院辦理身心障礙者推廣教育專班補助要點」修正規定odt檔、附件(附件一教育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活動作業說明規定、附件二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辦理身心障礙者推廣教育專班作業說明規定、表一教育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高等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活動申請表、表二身心障礙者推廣教育專班開班計畫書、表三辦理身心障礙者推廣教育專班補助學員清冊/補助款退還清冊)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