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3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413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6803。
附件:發布令影本pdf檔、「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3點、第6點修正規定odt檔、第3點附件1、第6點附件2之pdf檔
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