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第8點及第4點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第6點附表8

  •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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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第8點及第4點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第6點附表8,茲檢送勞動部函、令、修正條文及附表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15年8月31日勞職授字第1150253209B號函辦理。

附件:115.8.31勞動部函、令、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第一點、第三點、第八點修正規定、附表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