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修正「各级学校犬猫管理注意事项」部分规定,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 2024-08-08
  • AdminAdmin
主旨:修正「各级学校犬猫管理注意事项」部分规定,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说明:     
一、为维护校园安宁、环境卫生、教学环境品质、师生安全及防疫需求,本部订有「各级学校犬猫管理注意事项」,提供各级学校管理进入学校之犬、猫及订定管理相关规范之参考。
二、检附旨揭修正后注意事项、修正对照表及附件修正对照表。

附件:「各级学校犬猫管理注意事项」、修正对照表、附件修正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