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2024-08-08
  • AdminAdmin
主旨:修正「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維護校園安寧、環境衛生、教學環境品質、師生安全及防疫需求,本部訂有「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提供各級學校管理進入學校之犬、貓及訂定管理相關規範之參考。
二、檢附旨揭修正後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及附件修正對照表。

附件:「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附件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