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劳动部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第37条之发布令、修正条文、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请查照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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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转劳动部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第37条之发布令、修正条文、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请查照。
     
说明:依劳动部113年8月1日劳动发管字第1130511468D号函(如附件)办理。

附件:劳动部函、发布令、修正条文、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