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转知文化部110年11月15日检送「办理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5条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作业注意事项」一案

  •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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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转知文化部检送「办理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5条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作业注意事项」一案,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文化部110年11月15日文授资局蹟字第1103012075号函办理。
二、检附旨揭注意事项1份,请纳入文化资产业务执行参考。

附件:文化部来函、办理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5条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作业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