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转知文化部110年11月15日检送「办理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5条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作业注意事项」一案 2021-12-01 AdminAdmin 主旨:转知文化部检送「办理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5条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作业注意事项」一案,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文化部110年11月15日文授资局蹟字第1103012075号函办理。 二、检附旨揭注意事项1份,请纳入文化资产业务执行参考。 附件:文化部来函、办理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5条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作业注意事项 教育部函 文化部函 注意事项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