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轉知文化部110年11月15日檢送「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作業注意事項」一案

  •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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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文化部檢送「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作業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1月15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03012075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注意事項1份,請納入文化資產業務執行參考。

附件:文化部來函、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