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董事监察人支领报酬及费用标准」,业经本部于110年11月8日修正发布 2021-11-22 AdminAdmin 主旨:「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董事监察人支领报酬及费用标准」,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0年11月8日以台教技(二)字第1100147359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法规条文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黄雅妮小姐(电话:02-7736-5850)。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 教育部函 教育部令 修正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