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法務處

教育部函「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業經本部於110年11月8日修正發布

  •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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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0014735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黃雅妮小姐(電話:02-7736-5850)。

附件: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