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教育部补助专科以上学校校内学生宿舍提升基本设施及公共空间整体改善作业要点」,业经本部于113年1月2日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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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补助专科以上学校校内学生宿舍提升基本设施及公共空间整体改善作业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1月2日以台教高(三)字第1122203747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部108年起推动「弱势学生助学计画精进措施(校外租金补贴)暨新世代学生住宿环境提升计画」(简称「新宿舍计画」),以减轻弱势学生校外租屋负担、提升学生校内外住宿环境,营造学生宿舍成为新世代学生学习空间。因应学校参与宿舍整体改善情形踊跃,本部于参考调查数据与学校建议后规划「新世代学生住宿环境提升计画(113年-117年)」(下称「新宿舍计画2.0」)。
二、本部为利「新宿舍计画2.0」推动及减轻学校财务负担,经衡酌市场营建物价行情,爰调升旨揭作业要点每床最高补助额度为新台币(下同)5.2万元,并基于宿舍空间规划合理性及宿舍附属功能提升,新增审查项目,说明如下:
(一)修正规定第3点,因应教育部辅导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实施原则已于112年3月28日废除,爰修正申请资格为非属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第6条第1项规定公告之专案辅导学校。
(二)修正规定第4点,增列计画内容,应叙明「寝室内部空间规划合理性」、「无障碍寝室规划」,且于「整体改善后宿舍运作方式、自治愿景及规划」项下纳入「增设心理辅导谘询工作站」、「宿舍哺乳空间」及「针对育有六岁以下子女之硕、博士生入住安排」等项目。
(三)修正规定第5点,增列审查重点项目,将「寝室内部空间规划合理性」、「无障碍寝室规划」、「增设心理辅导谘询工作站」、「宿舍哺乳空间」及「针对育有六岁以下子女之硕、博士生入住安排」纳入审查项目。
(四)修正规定第6点:
1、因应市场营建物价行情,调增补助额度,整修及新建学生宿舍床位补助,每床补助最高5.2万元(原4.2万元);另校舍改学生宿舍者,每床补助最高10.4万元(原8.4万元)。
2、增列设有专供育有六岁以下子女之硕、博士生入住房型者,每房得额外补助20万元。
(五)修正规定第8点:为确保提案计画工程发包施工内容与核定计画相符,增订本部得于学校办理工程发包阶段,视工程特性于工程发包前或工程发包后,检视学校招标文件或契约内容。
三、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四、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大学校院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林镇和专员,电话:02-7736-6305);技专校院请迳洽本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吴承珈科员,电话:02-7736-6744)。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