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补助办理学生事务与辅导工作原则」第3点、第4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1月5日以台教学(二)字第1122806778A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学生事务科黄志豪专员(电话:02-77367806)。
附件: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