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医学大学法务处

教育部函「教育部许可学校财团法人改办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作业原则」,业经本部于112年5月23日废止,兹检送发布令影本

  •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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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许可学校财团法人改办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作业原则」,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2年5月23日以台教高(三)字第1122201065A号令废止,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说明: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edu.law.moe.gov.tw)下载。
二、有关学校财团法人依私立学校法第71条学校法人改办理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之作业流程及范围,请参照本部110年11月10日台教高通字第1100140066号函及111年10月3日台教高通字第1112204272号函(谅达)办理。
三、若对本行政规则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陈冠颖专员(电话:02-7736-6384)。
 
附件:发布令影本